静安区经济犯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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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昀律师

  • 所属律所: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

    13101201610811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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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金融犯罪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银行如何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反洗钱工作?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1日 来源:静安区经济犯罪律师
[导读]:   姜昀律师,静安区经济犯罪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

  姜昀,静安区经济犯罪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网络金融犯罪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马云可以说改变了我们的支付方式,同时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便利。但随着网络支付的不断发展,现在有不少人会选择将微信、支付宝等绑定自己的银行卡,这样也方便付款。但从另一方来看,也滋生了一些犯罪,尤其是网络金融方面的犯罪。不同类型的犯罪,自然有不一样的特点,那网络金融犯罪的主要特点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网络金融犯罪日趋严重,严重威胁了金融领域的稳定、健康、有序发展,已经成为影响我国金融安全的主要因素。我国网络金融犯罪无论在规模还是在种类上都在扩张,且手段智能化高、隐蔽性强。同传统的犯罪相比,网络金融犯罪具有以下一些独特的特点:

1、犯罪主体多元化,年轻化。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各种职业、年龄、身份的人都可能实施网络金融犯罪。在网络金融犯罪中,特别是黑客中,青少年的比例相当大。网络金融犯罪主体中年青者占较大的比例与年轻人对网络的情有独钟的特有的心态有很大的关系,从年龄结构上分析,作案人主要是单位内部的计算机操作、复核和系统管理人员,其中20岁~35岁的年轻人占90%以上。

2、犯罪方式智能化、专业化。网络金融犯罪是一种高技术的智能犯罪,犯罪分子主要是一些掌握计算机技术的专业研究人员或对计算机有特殊兴趣并掌握网络技术的人员,他们大多具有较高的智力水平,既熟悉计算机及网络的功能与特性,又洞悉计算机及网络的缺陷与漏洞。只有他们能够借助本身技术优势对系统网络发动攻击,对网络信息进行侵犯,并达到预期的目的。

3、犯罪手段的多样化。信息网络的迅速发展,信息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为各种网络金融犯罪分子提供了日新月异的多样化,高技术的作案手段,除了较常见的通过入侵网络金融系统获取信息进行诈骗外,在金融电子化、网络化条件下,犯罪分子还创造出各种别出心裁的手段,如搭线窃听。

4、犯罪的互动性、隐蔽性高。网络金融犯罪很多时候都是利用工作之便作案占据有利的客观环境,因需要破译密码和进网程序,网络金融犯罪筹划阶段一般较长。但是,一旦进人系统网络,一项犯罪指令,只须用秒来计算。它具有瞬间性,不露痕迹,容易毁灭证据。由于此类犯罪作案时间短、手段隐蔽、专业性强,给预防和取证工作带来许多困难,使犯罪分子得不到及时、有力地惩处。

5、犯罪成本低,作案工具简单。相对于传统的金融犯罪,网上金融犯罪具有成本低、易实施、风险低等优势,犯罪分子只需支付较少的上网费、租赁或制作网页费用、软件工具购买费和租赁服务器的费用就可以实施犯罪,并且获利数额巨大,犯罪手段隐蔽,不容易被发现,因而成为犯罪分子青睐的一种作案方式。

就为大家介绍到此。网络金融方面的犯罪可以说是近年来新兴的犯罪类型,因为网络上取证比较困难,这样就造成了对这类犯罪的处理往往比较麻烦。而要是自己的钱有被盗的情况,最好尽快报警处理,看是否能挽回损失。

银行如何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反洗钱工作?

近年来,在金融犯罪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日益猖獗,不少人深陷其中,造成了严重资金损失。而这类犯罪形式也是不法分子洗钱的渠道之一,不少非法集资案件都会牵扯出洗钱犯罪活动。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要加强管理,提高打击非法集资力度,那么银行如何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反洗钱工作下面就给大家做个简单介绍。

一、如何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反洗钱工作

1、进一步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2、充分发挥总部作用,深入贯彻法人监管和风险为本要求;

3、配合做好反洗钱监管和资金监测分析工作;

4、加强与监管部门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交流;

5、全面提高反洗钱工作有效性,做好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第四轮互评估准备。

二、什么是非法集资和洗钱

1、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2、现代意义上的洗钱是指将走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卖淫犯罪、贩毒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金融机构以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资金的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三、非法集资的特点有哪些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综上所述,银行作为最主要的金融机构,应该承担起打击非法集资反洗钱的。银行要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程度,做好反洗钱监督,对于大额不明资金流动进行监控,加强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协调,共同打击金融犯罪。对于非法集资,银行机构要接到公安机关协查通报后,及时冻结不法分子资产,确保非法集资款不会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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